商品期权新品种上市(期权新品种上市时间)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修订<境外交易者特定品种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显示,此次修订,是交易所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特定品种做市商等单位增设并上市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我国商品期权市场国际化程度的又一重要举措。
《征求意见稿》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放宽新股上市首日开盘涨跌幅限制。新规则明确了科创板的上市交易限制,增加了投资者数量和证券公司从事国际结算的资格,并明确了科创板上市交易的相关要求。
二是调整放宽股指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取消现行的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手续费标准。
三是完善境外交易者投资境内证券期货交易管理规则。对境外交易者,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在符合适当性管理标准、信息披露要求、相关业务人员具备从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特定品种交易权限或者其他业务经验的前提下,通过交易系统办理开通,买入或者卖出科创板股票或者国债期货合约,未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开通的交易编码或者开通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编码或者开通其他品种期货合约。
四是在本次修订中,增加了商品期权交易权限的上限,其中提到,期权行权合约挂盘期权合约按照成交量zuida的合约挂盘基准价进行挂盘,挂盘期权合约的买方客户在该合约上买方客户的合约数量占其总交易量的比例zuida,买方客户在该合约上买方客户的合约数量占其总交易量的比例zuida。
五是调整优化新上市品种合约价格,将现有期货合约按照成交量zuida的合约挂盘基准价收取。自2020年7月1日起,调整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将新上市期货合约的最新价与涨跌停板幅度分别调整为10%和20%,将新上市合约的最新价与涨跌停板幅度分别调整为9%和10%,新上市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8%和10%。
《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合约月份的内容,将上市初期、中期、末期和短期的相关规定再度增加,针对性地进行了修订。
六是加快交易所运行、功能发挥、交易时间、交易费用调整等工作。
七是推进交易所数字化转型,包括优化交易系统的收单系统、交易时间、完成时点、订单处理以及结算与交割等环节的管理,期货、期权等衍生品的夜盘交易时间和白天交易时间均改为白天交易时间。
七是增加对交易品种的支持。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对期货品种的支持,通过增加境外交易者参与度,进一步规范现有品种的交易。
对境外交易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扩大开放的力度,为境外交易者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当前期货市场交易的品种,最重要的还是要以人民币计价,需要向境外交易者支付一定手续费。目前,期货市场的保证金交易手续费在交易所手续费的基础上加收1分,为的是更好服务境内外投资者,为交易者提供更多的交易通道。另外,在当前的时代,所有期货品种都需要通过银行卡办理银期转账。国内有10万门槛的品种,需要提前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
当前是期货交易所集中上市品种的时间,交易所上线的品种每个交易日均有公告。自从2019年7月7日郑商所宣布要上市以来,期权品种已经有12个,期权品种覆盖了油脂油料、黑色系以及有色金属等诸多品种。